轉貼:我和我所了解的張秀霞其人(二)

副題:被蓄意誣蔑的旅館事件

作者:蓮花彥樺

張秀霞在文章中寫到:

那應該是1998年2月21日,盧師尊到溫哥華為菩提雷藏寺的地母金身開光。 我們眾弟子一起隨行。事先我同G師姐打過招呼,到溫哥華後就去她家暫住兩三天。

也許就是因為參加的人太多,當晚謝師宴過後,怎麼也找不到 G師姐,那時候的我沒有手機可以聯絡。沒辦法之下,只好再找看有沒有同門可以幫忙?後來遇到一位外地的A師姐,答應可以同她share 一個旅館房間,那時候她說剛好也有其他的師姐大家可以一起住。好友愛嬅也參加了謝師宴。我和愛嬅,張秀霞還有D師姐一起跟著A師姐到旅館的時候,就想去碰碰運氣,詢問前台還有沒有空房。令人很驚喜又驚訝的是,竟然還有一間。聽到這樣的消息,我也特別高興,立刻訂了下來,問她們要不要一起留下來住?愛嬅原本計劃要回去西雅圖的,聽說突然間有了空房間,她猶豫了起來。於是我便說:或者先去看看房間再說。

一同走過去的時候,看到盧師尊同幾位上師一起走在前面。能看到盧師尊大家都是很開心的,剛好我們也是要上樓,就一起跟在後面。走著走著,發現前台服務生分配給我們的那間房,竟然跟盧師尊的房間在同一層樓,而且更巧的是就在盧師尊的隔壁。大家都高興地叫了起來,因為這是完全沒有想到的事情。前台的服務人員根本不認得我們是誰,也從來不可能透露隔壁客房的顧客。張秀霞要留下來,愛嬅也想留下,但她想到第二天有事,又想省錢,就在房間門口猶豫著。這時剛好盧師尊同幾位上師聽到我們談話,對我們說:“原先這房間是預訂給師母的,因為有事,師母來不了。”師尊又關心地說:“如果你們要回去就要早一點,路上要小心。”雖然那時候也不早了,最後愛嬅還是決定回去,張秀霞和D師姐也只能跟著一同回去(第二天沒有同門的車可以帶她回西雅圖,從溫哥華到西雅圖駕車白天只要兩個多小時,而且因為晚上交通很順暢,通常是更快就到達了)。可在無意中,我突然發現張秀霞怪怪地看著我。當時我不知道什麼意思,現在看到她寫的這些骯髒文章,我明白了。他們離去之後,A師姐過來說她房間住人太多,可否分一位兩位過來。我答應下來。隔天一早,她們就趕飛機去了。當晚,一同護送師尊回房間的有蓮印、蓮寶上師。整一層樓住著的都是上師,法師和同門。

第二天早上,師尊吃過早餐就回西雅圖了。我因為要辦理簽證,需要留在溫哥華兩天,也剛好在送師的人群中遇到了G師姐,就到她家借宿。(當年的護照我都保存著,這些政府海關蓋印過的日期是不會說謊的。文章中刻意隱藏不提的D師姐,剛好我手上有你張秀霞同她的照片,你難道敢抹殺另外的證人嗎?)

張秀霞,這才是事件真相。你為了達到誣蔑蓮生活佛盧勝彥師尊的目的,故意隱藏細節,歪曲事實。當晚,明明是第二天沒有回程車的關係,你自己決定,要跟愛嬅回西雅圖,在這裡你卻說成是盧師尊要求你們回去。明明是四個人要同住一個房間,你卻說是三個人。是不是你以為沒有人會記得當年的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,你就可以憑自己的愛恨,惡意編造事實,造謠生非,掀起滔天巨浪,抹黑別人,快意自己的邪念嗎?你假惺惺的一句“為什麼”,無非就是希望增加讀者的歪念邪念,以達到你抹黑誣蔑的目的。可見你的內心是多麼的惡毒卑鄙!是不是只要有異性住在你隔壁,我們就可以認為你跟異性有一夜情呢?真是荒唐!!!你的判定若不是白痴,就一定是蓄意誣陷了。你這樣破壞我的名譽,沒證沒據,而且肆無忌憚地張貼別人的照片,信口雌黃,你是不是要負法律責任!我這裡也有很多張你的照片,還有你同D師姐的照片,要不要我也給你貼上去呢?

Comments

Leave a Reply to cuso99 Cancel reply